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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修室规则

发布日期:2018-09-03    作者:图书馆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自修室是供读者进行自学的场所,每位读者都有使用自修室的权利,同时还应该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持公共环境卫生的义务,读者应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
一、开放时间

开放时间为每天8:00—22:00(周二下午除外),节假日开放时间以图书馆通知为准,请读者遵守开放时间,闭馆前请自觉离馆。

二、文明自修、禁止占座

进入自修室的读者应自觉维护自修室的秩序,讲文明懂礼貌,自修座位随来随用,不得用书包、书本等物品占用座位;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者,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使用,其他读者便可以使用该座位。

三、物品自管、防火防盗

管理好个人物品,尤其是钱包、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。图书馆对读者遗留物品不负责保管,个人物品离开自修室时须全部带走。不准擅接电源、违规使用电器,严禁吸烟、用火。

四、保持安静、请勿喧哗

读者在室内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谈话或谈论问题,移动座椅时请轻搬轻放,不得在自修室使用有声通讯工具。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时请保持静音状态,不要影响他人学习。

五、仪表端庄、卫生清洁

衣帽整齐,严禁穿背心、拖鞋进入。不得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,不得将食品带入自修室;不得向窗外抛洒垃圾;不得随意悬挂张贴,保持地面、桌面、墙面的整洁。

六、爱护公物、人人有责

爱护桌椅等公共设施,不得随意挪动,严禁刻划桌椅、墙壁等破坏公物的行为发生。